關於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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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捡到过一束光,日落时太阳向自己索回了它。
承诺像童话故事一样,一开始就不存在。只是个华丽的谎言。;November girl .

Tuesday, October 08, 2013

日记一则。


(一)今天上英文活动课的时候,老师让我们抽了纸条,上面有着一个题目,而我的是My worst embarrassing experience。老师给了我们5分钟的时间,最后让我们用1分钟述说题目。我尝试很客气的问老师能不能换题目,因为对我来说,我为什么明知道那是很尴尬的事情,还要分享出来。老师却连听也不听,我知道,她一直都很讨厌我,唯一把我品行打丙的也只有她,那重男轻女的老师。不换就不换把,我把题目放进口袋里,继续读着我的电概。5分钟后,就开始个人present了,她说她会把这次的分数当做英文活动的10分来评,1分钟内说的point越多,分数就越高分。而当她叫我的名字时,我很淡定的走到前面的正中央。念了题目,说了那么一句 “ i did not have worst embarrassing experience , so i nothing want to say . ” 就回到座位上了。朋友对我的确目瞪口呆,有人才一个转身我就下台了,便说 “ 廷恩,你这样快咩 ”
 i nothing want to say .

(二)今天做了第一件秘书的工作---找老师。当佩芸说要找老师接洽高三欢的事情时,真的不愿意。有时真的很好奇为什么上层的人会跟老师那么好谈,而我却觉得最好连碰也碰不见。有好几次没心上课就跟朋友叽喳,而且正好被正在巡课的老师给盯着。好纳闷啊,一个牌子、一个领带,就让我变得这么显眼。学生上课偶尔小聊一会是很正常的事,现在却变成一项罪。不想跟老师正面交谈不是因为上课说话时被他抓个正着,而是我讨厌纪律的所有一切。同样的,我喜欢巡察团家的感觉,并不是喜欢它的纪律性质。
往后一定会时常与老师接洽事情,该怎么办呢。秘书,是不是真的适合我呢,我又疑惑了。

(三)放学回到家后,冲了凉,就倒在床上睡了2个小时的午觉。其实我只打算睡半小时,可是每次午觉所设定的闹钟,都是浮云,从来没有准时醒过。这么一睡,琴没练,书没读。我总是以为时间很多,明天还有明天,却每次到了紧要关头时搞得焦头烂额。就像现在这种时候,每个人都在书中寻找黄金屋、寻找颜如玉,而我还在...打日记。
欧廷恩,你真的没得救了。

(四)刚刚吃了晚餐后,就把所有的碗盘给洗了。于是在洗一个盘子的时候,突然晃了一下神,盘子滑落分了2半,而我的手也被割了一痕。我没把水龙头关上,就一直把手放着让水冲,不看见那道伤口从渐渐流出的血。应该是割得比较深的关系,水冲着刺痛,纸巾按着也刺痛。别又痛得我无法练琴了。

Sunday, October 06, 2013

新手机。

嗯,好吧,我承认我有点败家,我既然要求了要iphone 5s。当然,在那之前我的决定反反复复,一下S4,一下HTC ONE,直到上个星期,当我说出iphone 5s时,我还是需要考虑的。到了今天,其实我仍在烦恼要哪一架电话。白天还在跟朋友讨论我到底该选什么的时候,爸晚上就带回了一架5s,其实我真的还在考虑。悲剧的是,我未碰到它,还未看见它,它就摔在地上了。
事情是这样的,这件事我非得记起来。
爸进门后,我就把门给锁了,然后继续坐在电脑前。弟弟也很自然的到爸的包里翻找他每星期才见一次的平板,我也不记得当时他的反应是什么了,只记得突然有东西掉在地上,爸就开始责骂弟弟了。刚开始我还以为是他不小心把平板跌在地上,怎知到客厅时,他手上拿着iphone 5s的盒子,原来他摔的不是平板,而是我还未用过、还未碰过的新手机。我真的心痛到极点,那手机搞不好用再久都不舍得跌一次,既然被弟弟给摔在地上了。

嗯,这就是我的败家史,因为有人说中学生用iphone就是败家,而我现在就是其中一个。
这也算是我早来的生日礼物。